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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8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。关于公司的设立,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?

    a张某、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

    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

    c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

    d张某、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

    答案a

    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

    解析根据《公司法》第23条,由于《公司法》在2013年修改后取消了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,b正确。根据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9、10条,c正确。目前我国对企业的住所选址没有特别的禁止性规定,d正确。

    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自治行规则属于公司的必备性文件。《公司法》以及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中都将公司章程列为公司设立登记的必备性文件,且须满足法定的必要条款,并经过特别的公司章程制订与通过程序。须特别注意的是,公司设立发起人所签订的公司设立协议,虽然在某些内容方面与公司章程有相同之处,但二者在形式要求、制订程序等方面均存在实质区别,因此不能以设立协议来替代公司章程的制订,否则即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a错误。

    9荣吉有限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,刘壮任董事长,马姝任公司总经理。关于马姝所担任的总经理职位,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?

    a担任公司总经理须经刘壮的聘任

    b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

    c有权制定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

    d有权聘任公司的财务经理

    参考答案c

    考点公司董事会、总经理的权限及聘任方式

    解析根据《公司法》第46条对董事会职权的规定,聘任公司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的权力是由公司董事会集体行使。因此在a选项中,作为公司董事长的刘壮无权单独聘任总经理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49条对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,d选项的财务经理应当由公司总经理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,故ad错误。

    《民法通则》规定法人的职权由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行使,而公司总经理不一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如果总经理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时,其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需事先获得公司授权,b错误。

    c选项符合《公司法》第49条第5项所规定的“公司经理有权制定公司具体规章”的职权,故正确。

    10李桃是某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,持有14的股份。在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,各董事之间矛盾不断,不仅使公司原定上市计划难以实现,更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。关于李桃可采取的法律措施,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?

    a可起诉各董事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

    b可同时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和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诉讼

    c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,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

    d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,应以公司为被告

    参考答案d

    考点公司的解散

    解析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第147、148条对公司高管人员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的规定,只有在高管人员恶意违反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时,股东才得对其提起诉讼。而本题中,尽管公司董事间相互冲突,但并未有证据表明董事违反了《公司法》上规定的义务,由此可推导a选项内容在正确性上存在疑问。更为关键的是,公司高管人员所负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,不具有可诉性,也就是不可起诉高管来“履行”这两项义务,从而更可判断出a选项内容不正确。bcd三个选项都涉及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。本题中,公司的董事在2年多的时间里长期冲突,导致公司经营管理(上市)困难,符合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(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)若干问题的规定(二)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规定(二)》)第1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提起司法解散诉讼的情形。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2条,股东在提起解散诉讼的同时又提出清算公司申请的,人民法院对清算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,b错误。《公司法司规定(二)》第3条规定,股东在解散公司诉讼中要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,应当提供担保,并且该措施应当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前提,故c错误。只有d选项的表述符合《公司法司规定(二)》第4条第1款,选d。

    11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。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,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?

    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/3的独立董事

    b任职独立董事的,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

    c除在甲公司外,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,不得超过

    5家

    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

    参考答案a

    考点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(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制度)

    解析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第1条第(3)项的规定,自2003年6月30日之后,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全体董事人数的1/3,a正确。独立董事中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,其余独立董事的资格未有具体的规定,b错误。该规定第1条第2项规定,独立董事最多只能在5家上市公司中任职,而非最多再兼任5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,c错误。根据该规定第3条的第(2)、(3)项,只要独立董事及其亲属持股不超过上述限额,也可以继续任职,d错误。

    6钱某为益扬有限公司的董事,赵某为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。公司为钱某、赵某支出的下列哪些费用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?

    a钱某的年薪

    b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

    c赵某的差旅费

    d赵某的社会保险费

    参考答案ab

    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(股东会职权)

    解析《公司法》第37条第(2)项规定,公司董事、监事的报酬事项,由股东大会决定,亦即与报酬无关的其他对董监的支付,并不需经过股东会的决议。因此解答本题的关键,在于确定待选项中的内容是否符合“报酬”一词的内涵。

    本题中,a选项中钱某的年薪,显然属于公司董事的报酬,因此当选。b选项中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,是为防止董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,因其过错而承担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而设,是一项保障董事利益的支付,所以也应视为董事的报酬,应经股东会会议决定,b当选:而赵某的差旅费是其履行职务所支出和垫付的费用,有权请求公司报销,无需经股东会决议决定,不在报酬之列,c不选。公司为赵某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,是公司所负的法定义务,同样无需经股东会决议决定,d不选。

    7张某、李某为甲公司的股东,分别持股65与35,张某为公司董事长。为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,张某提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发展战略。关于甲公司的合并行为,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?

    a只有取得李某的同意,甲公司内部的合并决议才能有效

    b在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,甲公司须通知其债权人

    c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,有权对甲公司的合并行为提出异议

    d合并乙公司后,甲公司须对原乙公司的债权人负责

    参考答案ad

    考点公司合并

    解析根据《公司法》第43条,就公司合并事项的决议,须经代表2/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本案中李四持有35的股权,恰好制约张三所须达到的2/3多数,从而在结果上也就必须经过李四的同意,故选a。《公司法》第173条规定,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,应当在10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。b不符合该法定期限的规定,故不选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换言之,债权人对公司的合并行为并不享有异议权,c错误。《公司法》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本题为吸收式合并,合并完成后乙公司解散或其主体资格消灭,仅甲公司存续,因此d当选。

    8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,任该公司董事长;乙、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。因打算移居海外,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。对此,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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